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2022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22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2022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大数据和产业创新发展的有关方针政策,拟订市级促进大数据和产业创新发展有关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
2、研究拟订数据开放、保护等方面及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的有关制度。
3、负责智慧湘潭PPP项目的实施,具体负责承接智慧湘潭PPP项目建设的协调、采购、执行监管等工作;承担市智慧办日常工作。
4、承接市科学技术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原承担的公共数据资源开发运用、科技成果转化、农业科研等公益服务职能。
5、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6、有关职责分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建设,承担县级人民政府建设电子政务项目及市本级部门建设电子政务项目审查工作;市大数据和产业创新发展中心承担全市电子政务外网骨干传输网和网络安全平台的建设运维,推动各级各部门电子政务网络互联互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管理工作,承担统筹推进、协调、监督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组织研究制定全市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规范;市大数据和产业创新发展中心承担参与研究制定全市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规范,承担市级电子政务数据平台、应用支撑、除“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之外的应用系统的建设、管理与维护工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承担政务信息资源体系建设与管理有关工作;市大数据和产业创新发展中心承担拟订市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和标准规范有关工作,参与政务信息资源体系建设,承担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和日常维护的有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湘潭市大数据和产业创新发展中心本级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智慧湘潭建设科、政策法规科、数据管理应用科、数据技术安全运维科、技术合作及成果转化科、产业创新发展服务科、人事科。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正科级二级单位包括:湘潭市产业技术协同创新研究院、湘潭市大数据运营管理中心、湘潭市大数据研究院、湘潭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686.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68.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上级单位补助收入18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33.37万元,主要原因是市大数据中心2022年新增工作人员14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增加;中心业务性专项较去年增加40万元;主要原因是市农科所非税收入增加等。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686.48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2,686.4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33.37万元,主要原因是市大数据中心2022年新增人员14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增加;中心业务性专项较去年增加40万元;主要原因是市农科所非税收入增加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668.48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2,668.48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773.1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895.31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
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1,895.31万元,主要用于智慧城市建设,政务外网运维,大数据平台搭建,大数据研究分析,产业创新,产业孵化基地建设,大数据研究院、大数据运营中心的日常业务开展和运维以及市农科所的日常业务开展和智慧农业的发展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未纳入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6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持平,主要是严格控制预算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万元,拟召开1次会议,人数50人,内容为政务外网业务会议;培训费预算1万元,拟召开2次培训,每次人数50人,内容为智慧城市建设培训和网络安全培训;拟举办0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为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686.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3.17万元,项目支出1,913.31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本单位2022年度无重点项目支出,为常规性项目开支。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务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