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情况反馈:感谢您对《产业技术协同创新改革方案》(讨论稿)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将高度重视,结合我中心职能职责进行采纳,并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中心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体系的发展,持续建言献策,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本次共征集民众意见6条,有效建议3条,我们已经对征集的问题进行整理,反馈情况如下:
序号 |
具体建议 |
是否采纳 |
备注 |
1 |
1.第四点第(三)项第二段,“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建议修改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 2.第四点第(三)项第2条,修改为“建立和完善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湘潭分市场,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团队等联合建立协同创新型研发机构或技术转移机构,探索多样化发展模式,共同开展研究开发、成果推广应用、标准研究与制定等。” |
结合实际 积极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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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各行业专业人才培养,由行业主管单位牵头,人社局负责协调配合。 |
积极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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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18年市产业创新研究院是市科技局二级机构,在当年科技专项方案中,市科技局提出在科技专项中安排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专项资金300万元。根据《产业技术协同创新改革方案》中主要工作职责: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推动科技型企业创新创业、促进成果转移转化。三项职能与市科学技术局职能高度重合,建议在市科技专项中单列“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专项资金” ,由湘潭市产业技术协同创新研究院管理。 |
积极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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